王兰庄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
(2016年9月第一次修订)
一、考勤机录入制度。
1.8点上班,16点下班,上下班自觉进行考勤机录入。
2.迟到、中途离校归校、早退必须进行考勤机录入。(晚于上班时间20分钟以内到校且未及时请假视为迟到)
二、请假、销假制度。
1.事假必须提前当面请假,经批准后方可休假。
2. 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要及时打电话请假(不请假视为迟到或旷工),到校后及时销假。
3.两天以内向教务处请假,两天以上向校长请假。
4. 事假每次最多准两天,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、病历记录和假条。
5. 上班时间离校需请假、返校需销假,离校返校必须进行门卫登记,上班时间离校不请假视为旷工,返校后不及时销假或不销假导致歇假时间记录不准,由请假人自己负责。
6.未到下班时间离校必须请假,经允许后方可离校,不请假自行离校视为旷工,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三、休假制度。
1.婚假。享受3天法定婚假,遇节假日顺延(寒暑假除外)。
2.产假。享受98+30天产假,节假日计算在内。难产增加15天,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。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可享受2周产假;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可享受6周产假。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(需提供相关证明)享受2周产假,第二次不享受政策休假。
3.陪产假。男职工享受7天陪产假,节假日计算在内。
4. 产检假。享受10次左右法定孕检假,每次4小时以内。
5. 哺乳假。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师,每天享受1小时哺乳假,多胞胎情况哺乳假累加。
6.丧假。直系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双方父母)去世,享受3天法定丧假,遇节假日顺延(寒暑假除外)。
7.病、事假。
(1)每月累计计算,不足半天按半天算,不足一天按一天算,以此类推。
(2)连续休假5个工作日以上,节假日按休假计算。
(3)长病假按自然天数计算,若跨越寒暑假,假期按休病假计算。
(4)长病假后如申请回校上班,需确保能按学校安排的岗位正常工作,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情况决定能否回校上班。
(5) 迟到不超三次的累计为事假,超三次后每次视为事假半天。
四、扣发制度。
1. 参加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、开会或教研活动时,时间在一天以内的自行到课,否则扣课时费,时间超过一天的由学校协调安排。
2.按规定正常休婚假、丧假、产检假、陪产假均不扣工资,需扣课时费。
3.正常休产假按照国家休产假工资制度执行。
4. 病、事假按学校规定扣发。
(1)扣工资。第1天扣20元,第2、3天每天扣50元,第4天起每天扣100元。
(2)扣课时费。连续休假时,第1天每课时扣20元,第2、3天每课时扣15元,第4天起每课时扣20元;代课全部按20元补发。
(3)休假1天必须自行倒课;连续休假2天及以上鼓励自行倒课,确有困难时由教务处协调同组或同班教师代课。
(4)病假且住院(需提供相关证明)当月工资部分扣发1500元封顶。
5. 休假期间行政岗、班主任岗、年级组长岗、英语岗、两班数学岗按比例扣发。
6. 学期累计休病、事假超过10天,按比例扣发期末绩效评估奖。累计休病、事假超过50天,取消学期末评估资格。一学年累计休病、事假超过20天年度考核最高等级为合格,一学年累计休假超过六个月取消考核资格。
五、旷工问题。
1.迟到20分钟以上不请假,不请假而擅自休假,未经允许擅自延长休假,工作时间不请假而擅自离校,假期值班不请假而不准时到岗值班均视为旷工。
2.旷工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,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,以此类推。
3. 旷工按病、事假第4天扣发标准的3倍扣发。
4.月累计旷工1天者取消本学期绩效考核资格,年度考评最高为合格(称职)。学期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,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,取消本年度评优、晋级、调资资格。学期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,待岗查看并报上级部门处理。
5.因旷工导致的一切其他后果旷工者自负。
六、全勤奖制度。
1.每个考勤月没有出现过迟到、早退、休假、旷工现象的视为全勤。
2.设月全勤奖100元(不足15个工作日的月份除外),学期全勤奖100元。
七、考勤公布日期。
1.每月20日以后出月考勤报表,公布考勤及扣发情况。
2.教师如对考勤统计有疑义及时与教务处沟通。 |